衢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衢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1/02 3.2k 阅读 52 点赞

现就报备的《衢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18〕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

1.文件“一、总 则(二)”中,衢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认定和监测管理具体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2.文件“四、监 测(二)”中,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监测年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和年度发展报告,并提交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企业资产规模和效益情况,经县级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证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说明;企业承诺书。

3.文件“五、资格管理(一)”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资流通服务等为主业的,可视同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待遇。

4.文件“五、资格管理(三)”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的,应当出具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同步提交核对确认,与监测结果一并公布。

二、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该文件2022年7月开始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2年7月12日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意见18条,采纳10条。2022年10月19日在衢州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8日公示期结束,未收到意见反馈。

10月30日经过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10月9日至10月31日由单位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4条,采纳4条。

11月1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郑明福签署。文件已经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11月1日。该文件因为考虑到政策制定的滞后性与连贯性等原因,自公布之日未满30日即施行。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有效期5年,文件执行期限到2027年10月底结束。

政策解读机关: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划与产业处,咨询电话:0570-306163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