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电子监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符合《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标准,定于2018年5月 20日起启用。
电子监控设备所在地点:
1、衢州市市区衢江北路与书院西路交叉路口(书院大桥东侧)
2、衢州市市区九华北大道与亭川东路交叉路口(书院大桥西侧)
特此公告。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5月11日
关于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电子监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符合《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标准,定于2018年5月 20日起启用。
电子监控设备所在地点:
1、衢州市市区衢江北路与书院西路交叉路口(书院大桥东侧)
2、衢州市市区九华北大道与亭川东路交叉路口(书院大桥西侧)
特此公告。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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