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规范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梳理明确了《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1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规范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梳理明确了《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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