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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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

2021/12/29 3.6k 阅读 460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

为平稳做好工伤保险全省统筹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的要求,从2021年起,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8日起施行。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