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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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10/13 1.9w 阅读 442 点赞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8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配套措施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37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75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本通知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童闻  电话:0570-8350652。


附件:1.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衢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31日


衢商务〔2021〕16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