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部门规范部门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全市公安系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05/18 1.1w 阅读 143 点赞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机关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省厅对公安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此次调整,省厅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予以取消,三、四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核发下放设区市公安机关,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核发下放县(市、区)公安机关。

为做好我市公安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全市公安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下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事项调整到位、监管到位,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自2021年6月18日后,《关于再次修改<衢州市公安机关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公办〔2018〕82号)予以废止。原规定与本次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目录为准。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衢公通字〔2021〕16号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全市公安系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