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至7日,市监管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衢委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及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行动工作要求,由市监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哲新、姜冬冬各率一组成员,圆满完成了对我市各县(市、区)监管办2021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村级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标后监管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标后监管资料归档情况,标后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标后检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村级工程督促检查情况等。实地抽查各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11个,农村小额工程项目共9个。
检查过程中,王哲新副主任,姜冬冬副主任分别听取各地标后履约监管开展情况,并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交流、探讨,并给予的赞扬。同时,他们也希望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深化标后履约监管工作,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让招投标工作形成闭环,保证招投标工作履约执行到位。
本次检查,各县(市、区)监管办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相关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细化,标后监管能按计划扎实开展,标后监管举措更加扎实,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标后履约监管效果较为明显。同时,市监管办也将对检查结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来源:督查处
一审:蓝郑建
二审:薛理卿
三审:张宏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