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衢州市区交通组织,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秩序井然,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2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衢州市区货车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限行的公告》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衢州市区货车禁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始时间
2026年5月6日6时起。
二、禁止和限制通行的车辆
(一)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依照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限行的公告》要求通行。
三、调整后衢州市区货车禁限行措施及绕行方案
(一)禁止通行道路:
1.上街、下街、水亭门景区周边道路(县西街、五圣街、新河沿)、大南门遗址周边道路(南湖西路)、孔庙景区周边道路(新桥街)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通行。
2.城市隧道(水亭门隧道、荷一路隧道、三江中路隧道、九华隧道、紫薇隧道)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二)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1.由迎宾大道(不含)、盈川东路(云徐线-九华北大道)(不含)、九华北大道(不含)、G60沪昆高速(不含)、G60沪昆高速衢州西高速出入口(含)、智慧大道(含)、航河线(智慧大道-三山公墓路口)(含)、航河线(三山公墓路口-石华线匝道路口)(不含)、石华线(不含)、G320(石华线-双江线路口)(含)、双江线(G320-沙金大道)(含)、沙金大道(不含)、厂前路(不含)、官寺线(不含)、七溪路(含)、石安线(不含)、崇文大桥(不含)、乌溪江、沙金大道(不含)、衢化东路(不含)、浙西大道(彩虹路-南环线)(不含)、南环线(不含)、东迹大道(下张立交-东滨线)(不含)、东滨线(不含)、浙赣铁路(东滨线-文苑路)、文苑路延伸线、文苑路(东迹大道-信安大道)(不含)、文苑路(信安大道-江滨东路)(含)、江滨东路(文苑路-百灵北路路段)(含)、江滨中路(含)、宾港北路(不含)组成的合围区;2.由东港三路(不含)、霞飞南路(不含)、东港六路(不含)、百灵中路(不含)组成的合围区;3.航河线(石华线连接匝道至常河线);4.柯城大道(横源塘村至G60柯城互通连接线)。以上区域6时至22时,禁止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绕行方案:1.高速绕行:受限制车辆选择高速G60柯城互通、G60衢州东互通、G60衢江互通、G3衢州南互通上下高速。2.地方道路绕行:建议经沪瑞线(320 国道)、石华线(221省道)、沙金大道(316省道)、351国道(台小线)绕行。
四、其他
(一)本公告中衢州市区是指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被限制的各类货运车辆在禁限行时段内确有通行需求的,可以通过扫入城口的“货车入城码”或者通过“衢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自助申领货车入城通行证。
(三)工程运输车通行要求:在限制通行区域内上道路行驶应当办理专线通行证。
(四)本公告自2026年5月6日6时起正式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22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衢州市区货车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于2026年5月6日6时作废。
(五)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公告由衢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衢州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