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了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3月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这7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沙金大道(1KM+925M)上山溪桥路段 | ⑤ | 限速60km/h |
2 | 东港三路与中关村大道路口 | ①②③④ | |
3 | 石安线与沧清路路口东向西 | ⑥ | |
4 | 益康园生物科技门口西向东礼让行人 | ⑥ | |
5 | 江滨中路御景湾门口礼让行人西往东 | ⑥ | |
6 | S311-章戴街路口礼让行人北往南 | ⑥ | |
7 | 江滨中路御景湾门口礼让行人东往西 | ⑥ | |
8 | 江城大道法院东南侧违停 | ⑦ | |
9 | 美丽东城南门路段违停 | ⑦ | |
10 | 天湖南路仙鹤股份门口礼让行人西向东 | ⑥ | |
11 | 振兴中路-通浦路不礼让行人抓拍 | 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