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6/02/05 7.5k 阅读 41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2月2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上街与蛟池街南口附近路段

2

后街巷16号门口附近路段

3

后花园路与开明坊路口附近路段

4

新河沿29号门口附近路段

5

中河沿与上街西口附近路段

6

狮桥街与人防路西侧附近路段

7

上街与狮桥街南口附近路段

8

上街与狮桥街东口附近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