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沙河路实行限时单向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22日00:00起正式执行。
二、限行范围与通行规则
(一)限行路段:沙河路(有为路至西源路)。
(二)通行规则: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每日7:30至8:30、16:30至17:30,仅允许车辆由东往西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三、适用车辆
所有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等车辆除外)。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违反以上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