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5/11/14 1.3w 阅读 301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1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下街与杨家巷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杜鹃路与槐杨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红鹰路与槐杨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廿新路与华友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廿新路与巨高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杜鹃路与晓星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7

白云北大道春江月小区东门路段

8

白云南大道新湖玫瑰园东侧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