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5/10/22 7.6k 阅读 24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1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通衢街与侨商街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320国道与凯旋西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衢化西路与灵青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江洲大道与华友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东港八路与盘龙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曙光路与鼎盛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7

曙光路与万盛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8

百汇路与建新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9

江洲大道与香椿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10

世纪大道与凤起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