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衢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9/30 1.7w 阅读 223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委班子提高党性觉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委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个个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提升市公安局党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市公安局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收到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党委会,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希和亲自领办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市公安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专题整改推进会,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2025年3月20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形成合力,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狠抓跟踪督查,从严、从实、快速地将问题整改到位。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2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7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1人(严重警告)、政务处分3人(警告)、组织处理1人(免职处理)、诫勉3人、通报批评6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责令检查13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25人,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1人;挽回损失1503.6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8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学习要求,及时深入学习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每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下发,明确学习的主题、方式、节点等细节,指导“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开展。加强专题检查和问题通报,不定期组织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 

(二)深入推动生态警务建设。将全市生态警务建设纳入全市公安铁军指数评价体系,结合全市“冬季行动”专项,严打生态领域违法犯罪。多部门携手共建,联合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林业、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行刑衔接、联合执法等工作。对全市联勤工作站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生态联勤警务站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联勤部门入驻”运行模式。

(三)推动基层所队能力建设。市局围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指数,组织各地推荐优秀派出所,并持续进行重点培育,争创“国枫”派出所。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派出所所长培训班,并到龙游湖镇派出所(国枫所)参观学习,切实发挥国枫所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各派出所对标先进,持续提升。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警务融治举措。完善相关模型建设并投入使用,成效显著。联合市委政法委完成对黄赌突出问题地区整治验收工作,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载体,推动全警开展入户、入企走访、排查矛盾纠纷、消除风险隐患。以防控治理中心为载体,推动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管控,对重点警情进行分析研判,化解风险隐患。

(二)加强违法打击力度。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中央督导问题整改部署会,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提升案件破案率,增强人民安全感,将盗窃车内物品等案件纳入每日“盯办”范畴。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和矫治工作。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持续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已建立重点国省道四级路长制,各级路长对其责任路段的道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协调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

(三)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召开党委会,听取2024年全市执法检查相关数据分析。召开全市公安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暨中层执法办案工作视频会,研究落实2025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依托执法办案系统预警监督模块,实现执法要素全时空监管。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退侦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逐案分析问题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整改,并对各地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提升民警执法水平,组织全市执法办案民警参加“浙警大讲堂”,学习《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接处警工作解读,并针对警衔晋升培训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出台相关执法办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引,加强防范和打击拒执、虚假诉讼以及扰乱法庭秩序类犯罪,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处理流程。

(四)规范执法流程。市局将事故处理和接处警专题培训列入2025年衢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班计划。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及年终四个时段召开全市交警法制例会,对事故处理工作作出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在衢江大队试运行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快速化解”工作新机制,打通化解事故矛盾纠纷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将全警学习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和案件审核比武等。严格案件审核,突出分管领导审核环节,利用智能预警模型推送问题签收整改。

三、关于“深化改革强警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实施科技兴警。市公安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科技强警工作,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和部门、所队“一把手”带头先学先用。持续推动安防设备改造更新三年计划,强化前端设备智能化改造和算力建设。围绕“智慧警务重系统研发轻机制建设”的问题,按照“系统整改、标本兼治”的原则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信息化项目配套机制健全完善、赋能实战。

(二)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向省厅政务服务工作处申报撤销5个条件差、警务效能低,群众办事获得感差的“一窗通办”网点,改为政务服务延伸点。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下发《衢州市公安局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评估办法》,全面提升“一窗通办”窗口业务能力。完成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窗口的自评和复查评估工作,均确定为合格。  

(三)加大护航发展力度。市局加强对全市经侦“挂案”清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前期的挂案已全部办结。96110已安排专人专岗处置申诉,全面畅通投诉救济渠道,第一时间响应、流转、处置并反馈群众的合理诉求。出台《衢州市全面推进“项目警官制”护航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局班子成员对重点项目实行挂帅联制度,做好“一对一”精准服务。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经营。针对疑难案件,主动会同本级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会商研判,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杜绝新的“挂案”。

四、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成效还不够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营造“严”的氛围。全面开展民辅警资金借贷情况排查处置工作。及时落实“一人一策”帮扶排雷工作措施,切实防范资金借贷风险。市局领导带队赴各地督导,有效落实闭环处置。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日志》并按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和家访,及时发现隐患苗头,有效推动政工干部真正回归管理队伍的主责主业,形成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面提升法纪意识专项行动。坚持“一案一剖析”,编写市公安局违法违纪警示案例汇编,印发各支部学习。

(二)强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全市法制部门会同机关纪委等监督部门,对近年来民辅警职务犯罪存在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查找风险点,形成具体分析报告。建立中层干部述案评议制、分管领导审定制、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制等三项制度,强化对中层干部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历年积存涉案财物、保证金等,进一步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开展清廉公安建设工作,通过风险隐患排查、典型选树培育等,全面提升全警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有效降低违法违纪风险。

(三)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和部门、所队“一把手”带头先学先用。组织开展“五务”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加大专项督察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察5轮、单项督察7次,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等处理。出台中层办案积分考核办法,将中层办案作为硬性要求,充分发挥中层干部执法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作风建设。

五、关于“加强风险防控筑牢廉政建设基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市局对救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3个相关机构的开户行进行了招投标,重新确定了开户银行。对下属基金的存放、使用等管理制度进行备案,要求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协会章程履职到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召开衢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选举大会,产生新的一届理事单位和理事长等负责人。制定《衢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基金会奖励、抚恤、慰问、补助金支出标准及发放原则。要求基金会严格记录账本明细,并附大额现金申领单和发放对象清单。

(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对相关资产作报废处理,并完成资产系统核销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的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将警保业务培训列入2025年度培训计划,后续会将业务培训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完善《衢州市公安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四个已竣工决算项目已转为固定资产。对六个已投入使用未决算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对“保证金”和“案件暂扣款”进行清理清退。完成对市局所有银行账号的排查,对工会、党费账户的开户行进行统一招标。

六、关于“强化重点领域管控实现精细化管理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重点项目建设。市局召开专项会议,学习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牵头部门严格履行合同,提早启动采购程序。严格把关项目的前期方案、预算编制,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做好工程结算。通过平台升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算项目的执行监督,对经济协同平台中的模块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将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列入2025年度培训计划,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单位财务、资产、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细化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市局对全市历年以来涉案财物状态不一的数据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具体情况报告。市局多次与相关单位对在库物品进行多轮的全面梳理核对,先后4次召开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推进会,持续推进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出台涉案财务相关制度2项。

(三)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完成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位系统采购安装工作,达到了应装尽装的要求,并规定保持在线使用状态。严格落实《衢州市公安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规范用车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实市局各部门公车管理责任。常态化对局机关的用车情况开展督查,定期通报。

七、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政治建警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市局党委专题研究人才工作,重点推进“素质强基、人才引智、新警雏鹰、三师锻造、工匠打造、战队培育、名师培养、科技赋能”八项计划。完成市级公安机关优秀年轻民警干部储备库建设,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人事调整完善,有力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对民辅警伤亡事件开展复盘分析,认真落实走访慰问规定,实施大病特困民警帮扶救助政策,动态排摸大病特困民辅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档,专人对接,充分发挥卫士救助专项资金作用。

(二)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市局党委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规定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机关党委将党务工作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八、关于“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盯未完成问题,持续推进整改销号工作。已完成中心金库房产划转。安邦公司向市财政专户缴纳所欠房租,建设资金支付和租金收取未能达成一致的问题已经解决。将管理不规范的2个下属单位食堂列入配送范围,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及核算,确保采购流程合规。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不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以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做好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以长效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112595;邮政信箱:浙江省衢州市衢化路209号;电子邮箱:qzgazfxxgk@126.com。

附件:1.中共衢州市公安局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docx

2.中共衢州市公安局原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

3.中共衢州市公安局原智慧新城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

4.中共衢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


中共衢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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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