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9月2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
1 | 航河线-蒋家桥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2 | 苦狮线与通景公路(G351国道至大荫山)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3 | 万坞线与通景公路(里前坞至余家山头)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4 | 常山路与智造路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
5 | 顺风西路与启程路附近路段 | ⑥ | ||
6 | 煤机路与知春路路口 | ⑥ | ||
7 | 三衢路259-2号门口路段 | ⑥ | ||
8 | 柯城区人民医院南侧支路 | ⑥ |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