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2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6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319省道与白马街路口 | ①②③④ | |
2 | 信安东路与川汇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
3 | 三衢路市车管所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