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5/06/11 1.0w 阅读 20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6月2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⑦“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限制速度:小型客车80KM/H,其它车辆外60KM/H)”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荷一路与双港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三清山大道与金溪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智造路与江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劳动路与清莲里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荷花街道松园路南口路段


6

城站东路7号门口路段


7

清莲里西二弄


8

新桥街新马路路口


9

荷四路裕丰花园北门路段


10

紫薇南路大草原41号路段


11

紫薇南路大草原38号路段


12

大桥路40号门口附近路段


13

S316沙金大道399公里50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