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5/01/03 9.1k 阅读 188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⑦“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G320国道与江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万坞线-通景公路(G351国道至大荫山)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双叶线与凯胜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火车站进站平台路段

进站平台西北位置

5

三江中路21-23号门口路段


6

县西街与棋杆巷路口


7

智慧大道(高落线)吕家村路段

北向南,限速60KM/H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