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辖区大队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衢江大队 | 富衢线与下岩头村路口 | ②③④⑤ |
2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桂溪路10号违停抓拍 | ① |
3 | 衢江大队 | 霞飞大桥与松园村路口 | ②③④⑤ |
4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大桥北路116号违停抓拍 | ① |
5 | 衢江大队 | 太真乡下槽桥18号太真商店门口违停抓拍 | ① |
6 | 衢江大队 | 霞飞路与府前路路口 | ②③④⑤ |
7 | 衢江大队 | 江滨路与霞飞路路口 | ②③④⑤ |
8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大桥北路226号违停抓拍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