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G3京台高速往安徽方向1530公里120米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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