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③“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辖区大队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大桥北路51号违停抓拍 | ① |
2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丝绸路122号违停抓拍 | ① |
3 | 衢江大队 | 高家镇衢盈路9号违停抓拍 | ① |
4 | 衢江大队 | 振兴东路与求德路 | ③④⑤⑥ |
5 | 衢江大队 | 振兴东路与求实路 | ③④⑤⑥ |
6 | 衢江大队 | 上方镇振兴北路青创园门口路段违停球 | ① |
7 | 衢江大队 | 上方镇富足堂门口路段违停球 | ① |
8 | 衢江大队 | 通衢路-杨家突路口 | ② |
9 | 衢江大队 | 东迹大道与梅林路 | ③④⑤⑥ |
10 | 衢江大队 | 全旺镇全旺司法局门口违停抓拍 | ① |
11 | 衢江大队 | 富衢线-杜泽小学 | ③④⑤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