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04/24 1.1w 阅读 7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5月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盈川东路与紫薇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九华北大道与弈谷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盈川东路与仙霞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闽江大道与龙游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闽江大道与武夷山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双叶线-孙姜大桥路口

①②③④⑤


7

浙西大道与衢化西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8

智慧大道与鹰潭西路口

①②③④⑤

9

钱江大道-城市展览馆路段

⑤⑥⑦


10

闽江大道与黄山大道西口

⑤⑥⑦


11

西安门大桥西侧卡口

⑤⑥⑦


12

松荷路东口


13

松园西二巷西口


14

松园路北段


15

松园路南段


16

松园路步行街路段


17

蛟池街与道贯巷路口


18

花涧樾北向南路段


19

盈川东路-幸福医院门口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