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衢州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和集中下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即日起至5月上旬,由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开门接访;5月中旬至6月中旬,由衢州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县(市、区)集中下访接访。
二、接访地点:衢州市各县(市、区)社会治理中心。
三、接访方式:由衢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直接接待群众。
四、信访群众须知:
1.信访群众应在4月22日前到属地县(市、区)社会治理中心公安窗口进行预约登记,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
2.反映事项应属于衢州市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3.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衢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