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年度公开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上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70-3072423,电子邮箱:23854107@qq.com)。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据统计,2016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深化服务,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年,受理并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要做法
2016年,衢州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6〕48号)、《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6〕52号)精神,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48号)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抓住公开要点,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勤政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保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徐朝金局长任组长,蓝水高副书记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处室、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到位。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部署,要求各处室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阳光政务。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衢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衢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资源目录》《衢州市教育局“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定并实施《衢州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完善局机关各处室及市直单位工作范围、职能权限、服务范围等,落实工作职责。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拓展渠道,不断充实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全面发布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衢州教育网”“衢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网站及市教育局办公室等渠道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局领导高度关心局门户网站建设,带头“读网”,各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加强对信息公开网页的维护和管理,科学分类并及时更新。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上重点加以深化。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梳理上报衢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权力事项,按时完成所有事项的公开录入。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重点突出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及时公开师生的各级各类评先选优和奖励的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的人选、评选结果等;职称评定的条件、下达的指数、申报者条件、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及干部任免情况等。
2.面向社会公众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重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给予详细解读,对2016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门解读。结合教育热点和一些重大活动,通过“衢州发布”“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借助《衢州日报》《衢州晚报》教育版宣传载体,先后推出了多系列专题报道。每周二、周四都在《衢州日报》教育版推出各类教育类信息外,还积极向国家、省、市各大主流教育媒体宣传衢州教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2016年,在衢州发布平台发布重要教育信息76条,“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衢州教育信息161期,合计434条,阅读人数达861641人,阅读总量为1421541次。
(三)突出重点,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1.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通过省、市级网站平台公开信息,所有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全部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唯一网站统一公布,省级发布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在市教育局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并通知县、区及有关学校和考生,从未出现因为通知流转不到位而造成考生误报、漏报情况的发生;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既报喜也报忧,及时发布相关考试的结果以及分析数据, 客观的反映教育、教学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教育工作者认清形势,更让考生和家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学校、招生机构张贴公告。涉及到政策加分、违规考生处理等社会敏感度较高工作时,进一步加强公开公示力度,采用多级审核、多级公示的办法。真公开、真公示,不把时间选在放假的时候,不把告示贴在谁都不去的地方。同时把名单公布在市教育局网站,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查实,并做相关处理。正因为公示程序公开、透明,近年来也一直未有此类投诉;通过下发手册解读相关政策。省教育考试院每年会免费下发报名手册、体检手册给考生,遇高考重大改革还会下发相关政策解读手册,并提供高考志愿填报工具书的征订。
2.做好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将直属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做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市本级所属学校在每年教代会上对全体教师公开了学校的收支情况。将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及时公开收费情况。
3.做好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突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等公开并明确责任人。教师资格认定确定前都进行了公示公告。重大政策、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和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信息公开,按照“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原则,柯城区教体局和衢江区教育局分别出台并公布了2016年小学及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做好教育督导报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通报,及时公开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进程,龙游县已通过了基本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江山市正在加快推进,明年初接受预评估,其他县(市、区)按计划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及时公开局班子领导分工和各处室工作职责及有关办事程序。上级有关重大政策,局党委、机关及各处室重要决策和信息实行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招投标、政府采购、新建、维修项目等重大信息都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评审结果。办事流程公开。在局机关每个办公室设置去向牌,公示机关人员情况。在局机关门厅设置办事服务查询装置,方便群众办事。及时梳理在招生、收费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各职能处室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并做到及时答复。其它需公开的事项都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4.做好教育热点信息公开。面对舆情,主动出击,释疑解惑。教育涉及千家万户,面对各类教育舆情,我们不回避,及时辟谣,主动出击。“全国高考招生支援中西部地区协作计划”发布以来,针对网络自媒体(微信、微博)及相关网站论坛、贴吧当中对该计划的各种误读和不当言论,我们利用“三衢教育新媒体”工作群,组织300多所中小学转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教育之江”的《之江时评丨我们都是教育公平的受益者》及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微信号“浙考一点通”的《解读丨教育部:全国今年共招325万多本科生!这些数字对浙江考生意味着啥?》等官方权威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相关政策。中考后,针对部分学生及家长对今年我市中考数学和社会学科命题的一些疑问。主动公开辟谣,做好解释说明,让谣言止于公开。

三、存在问题
在2016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扎实推进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以勤政为民、规范运转、廉洁公正、高效透明为宗旨,积极完善机制,加强公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规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丰富公开渠道。在抓好局门户网站、“衢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重要发布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微信等新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满足不同类型公众对信息的获取需求。同时通过各大新闻媒体、网站等,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宣传,尤其是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做法,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各职能处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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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表 衢州市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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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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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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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16 |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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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16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4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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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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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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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
件 |
0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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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
万元 |
0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
|
衢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