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23〕140号),重点人群(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可给予年租金10%、每年最高5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根据《衢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入驻大学生园区的,给予其第1年和第2年全额、第3年50%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其员工数(含法定代表人)每人最高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7天)。
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329、0570-3023303。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创业实体名称 | 补贴项目 | 核定补贴 金额(元) |
1 | 徐寅哲 | 33072119********11 | 衢州轶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5000 |
2 | 张明跃 | 33078119********10 | 衢州鸣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22484.74 |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