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市政府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18/06/25 1.2k 阅读 381 点赞

ZJHC00-2018-0008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8〕2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行

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市政府决定从,全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为680元/月·人。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筹措落实新增配套资金,确保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位、顺利实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衢州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