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市政府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

2022/11/10 1.8w 阅读 52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助力衢州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精神,现就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简称低保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经研究,决定将全市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建立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二、调整2022年全市低保标准

2022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调整为1035元/月·人。

三、资金渠道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按原财政渠道列支。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