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0/09/10 5.4k 阅读 108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850元/月·人。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