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3/06/29 1.8w 阅读 31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7月 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②“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③“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盈川东路衢州中专南门路段

①

限速标准:60km/h

方向:东向西

2

泉井巷 泉井巷与荷花中路路口附近

②


3

泉井巷 荷花中路与清莲里路段

②


4

石华线-官田村路口

③④⑤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