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24〕2号)“每隔两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联合制定的,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清理”等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衢州市民政局(或以本局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包含7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两块内容。
三、实施时间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衢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林丽芬 联系电话:0570-307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