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2025/09/29 1.9w 阅读 55 点赞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对202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违纪情况

考试科目

拟处理意见

1

133080200725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建设工程经济

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

133081000126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建设工程经济

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

133081001809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建设工程经济

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

333081000417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0-3086086。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