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伯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下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衢市人社监询字〔2024〕142号)(以下简称“询问通知书”),要求你(单位)限期至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相应材料,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询问通知书。因通过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整改指令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期限为10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