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的通告

2022/09/29 1.5w 阅读 23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 10月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违法行为分别进行抓拍: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⑤“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320国道沪瑞线434km+600m百家仓路口

⑤

限速标准:大型汽车50km/h,小型汽车70km/h;

西向东抓拍

2

天湖南路与芳桂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集聚区大队

2022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