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 10 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云十线老五坦桥头人行横道东向西 | ② |
2 | 云十线下岱村人行横道东向西 | ② |
3 | 云十线新世纪学校人行横道西向东 | 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