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10/11 2.4k 阅读 7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 10 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云十线老五坦桥头人行横道东向西

②

2

云十线下岱村人行横道东向西

②

3

云十线新世纪学校人行横道西向东

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

                            2022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