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市政府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1/11/01 2.0w 阅读 16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910元/月·人。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