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市政府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1/11/01 1.2w 阅读 18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

本通知发布后,《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18〕2号)同时废止。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