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2月2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辖区大队 | 设置地点 | 抓拍方向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衢江大队 | 玉龙路与兴业大道路口 | 东、南、西、北 | ②、③、④ |
2 | 衢江大队 | 龙海路与金凤路路口 | 东、南、西、北 | ②、③、④ |
3 | 衢江大队 | 衢州南连接线与马卜吴村北路口 | 北向南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