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03/10 2.6k 阅读 69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3月2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辖区大队

设置地点

抓拍方向

抓拍违法行为

1

集聚区大队

宾港南路与S315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2

集聚区大队

宾港南路与塔山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3

集聚区大队

霞飞南路与野鸭垄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4

集聚区大队

文昌路与南一道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5

集聚区大队

百汇路与建新路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6

集聚区大队

宾港南路与黄岩堰路口

南、北

①、②、   ③、④

7

集聚区大队

七溪路与文昌路路口

东、南、

西、北

①、②、   ③、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