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02/21 1.7w 阅读 12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3月 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府东街与紫荆东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博雅路与机场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花园中大道与古田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劳动路与通荷路路口

⑥

5

双岭北路观棠府门口路段

⑥

6

营盘路11号门口路段

⑥

7

碧云路13号门口路段

⑥

8

九华北大道亭川龚家菜市场路段

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