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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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金融办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修改《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2022/12/05 4.0k 阅读 214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公竞办要求,现对《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衢金融发〔2019〕1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文中第二部分第(二)点中“由绿色金融中介服务和研究机构主导在衢州主办的、以绿色金融为主题的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论坛、研讨等活动,经市或区金融办确认,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场地租赁、专家报告、会议交通、食宿、会议材料等方面的支出),注册地在衢州的,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单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注册地不在衢州的,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单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修改为:“由绿色金融中介服务和研究机构主导在衢州主办的、以绿色金融为主题的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论坛、研讨等活动,经市金融办或县(市、区)金融服务中心确认,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场地租赁、专家报告、会议交通、食宿、会议材料等方面的支出),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单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