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6/01/09 5.0k 阅读 19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衢江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了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1月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⑧“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⑩“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这10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衢江区实验小学子和路东口单行线

2

云莲线西山下村路段

限速60km/h

3

311省道与峡十线路口(北往南)

⑧⑨⑩

4

311省道与峡十线路口(南往北)

⑧⑨⑩

5

G351衢江连接线与峡十线路口(西往东)

⑧⑨⑩

6

云莲线与云十线路口

①②③④

7

霞飞路与南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

8

江滨西路与乌溪江大桥下匝道路口

①②③④

9

G351衢江连接线与峡十线路口(东往西)

⑧⑨⑩

10

霞飞路与高塘路路口

①②③④

11

振兴中路一巷117号路段违停

12

府前路望江苑南门违停

13

通江路求知路北侧违停

14

府前路金月湾门口违停

15

振兴中路一巷212号路段违停

16

茶苑路实验中学路段违停

17

通江路与振兴西路交叉路口违停

18

东方广场便道违停

19

益康园生物科技门口东向西礼让行人

20

天湖南路菜市场东向西礼让行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6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