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6/01/07 1.4w 阅读 22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重新启用了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1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华荫路与灵青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兴航三路与凤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衢县路与江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兴航二路与凤山二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平廿线(老315省道)与春城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华荫路与绿茵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7

沐尘路与常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8

衢化路与沙金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9

沙金大道与华荫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10

华荫路与红鹰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11

兴航一路与凤山三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12

沙金大道与衢化东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13

九华中大道希尔顿门口路段


14

白云中大道与九龙南路路口


15

衢化路花园派出所路段


16

通荷路通远桥南侧


17

北门街与朝阳路路口


18

五环路衢州新星小学路段


19

县西街153号门口附近路段


20

五圣街与南湖西路北口附近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