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2月 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S227省道20KM+800M方家村路段 | ① |
2 | 沪瑞线(G320)450KM+700M前昏村路段 | ① |
3 | 沪瑞线(G320)459KM+280M将军叶村路段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