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12/11 1.2w 阅读 46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12月2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三清山大道与闽江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沙金大道-上万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G320国道与兴航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G320国道与河东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G320国道与智慧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G320国道与三清山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7

G320国道与刘山一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8

G320国道-中心亭路口

①②③④⑤

9

沙金大道-上缪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10

S227(石华线)与沙金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11

S227(石华线)与衢州南连接线路口

①②③④⑤

12

沙金大道与高落线路口

①②③④⑤

13

S227(石华线)-官田路口

①②③④⑤

14

S227(石华线)-刘坂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15

S227(石华线)与航河线路口

①②③④⑤

16

S227(石华线)-连塘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17

大桥支路与航江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