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23〕1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高校毕业生若干政策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26〕9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拟对下列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578166.43元,现予以公示。补贴标准为:2026年2月1日及之后参保的,标准为统一每年3000月;2023年1月1日到2026年1月31日参保的,专科学历标准为每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年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10000元。2023年1月1日之前在衢有参保记录的,2018年2月1日起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到民营(中小微)企业就业的,2019年5月1日起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的就业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759。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