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8月 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G351衢州连接线与航河线路口 | ①②③④ |
2 | 钱江大道与石华线路口 | ①②③④ |
3 | G351国道与花木线路口 | ①②③④ |
4 | 通荷路四喜路路段 | ⑤ |
5 | 浮石路-衢州二中路段 | ⑤ |
6 | 衢江北路-紫荆小区路段 | ⑤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