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3/10/07 1.9w 阅读 471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0月 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G351衢州连接线-下坦村路口

①②③④

2

衢化西路与平安西路路口

①②③④

3

博雅路与浮石路路口

①②③④

4

G320国道与刘山一路路口

①②③④

5

石华线-竹公坞路口

①②③④

6

石华线与沙金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

7

双港路双水路与南滨三巷路段

⑤

8

劳动路通荷路与荷花中路路段

⑤

9

浮石路衢江北路与书院东路路段

⑤

10

天宁巷-旗杆巷

⑤

11

航埠大桥支路1号门口路段

⑤

12

航埠大桥北路33号门口路段

⑤

13

双岭南路芹江东路与南海路路段

⑤

14

双岭南路游泳馆门口路段

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