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9月 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荷花西路与平安西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2 | 通荷路与兴华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3 | 平安西路与启航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4 | 石华线-刘坂村路口 | ①②③④ |
5 | 石华线与衢州南连接线路口 | ①②③④ |
6 | G320国道与智慧大道路口 | ①②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