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HC01―2015―0011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5〕5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市本级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精神和我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市本级已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现将《衢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和《衢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目录》予以公布。今后,如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需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调整的,从其规定。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衢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衢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目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