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3/12/11 1.1w 阅读 254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2月 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⑥“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通行的(限制速度:60KM/H)”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柯安一路与龙游路路口

①②③④

2

柯安一路与常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

3

大桥路96号门口路段

⑤

4

长竿街上街长竿街路口

⑤

5

劳动路通荷路与荷花中路路段

⑤

6

闽江大道中心医院南门入口路段

⑤

7

双岭南路兰馨苑小区门口路段

⑤

8

机场北路鸡鸣村路段

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